河闪渡是否为葛产公所建
河闪渡者,乌江千年古渡也。考诸史志碑刻,此渡秦汉已萌,明初已入官修地志,非一家一姓所能肇造。葛产公迁此定居,非因修渡而得讳也。后世子孙口耳相承,误为“始祖修渡”。今辨源析疑,正本清实,使后世知吾祖择地之智、务农之本,而勿以不实之传妄加荣光焉。
——题记
河闪渡,乌江中游古渡,位于今凤冈县天桥镇与石阡县本庄镇交界处。罗氏葛产支系定居于此,后世有“始祖修渡”之说。考诸史志碑刻与多学科综合研究,此说与历史事实相悖。渡口之设远在葛产公定居之前,渡口之名非因葛产而名。
乌江的右边是凤冈县 。石阡人称这个码头叫葛闪渡 ,江的那边人称葛彰渡 图片来源2017年 贵州画报社 武敏)
一、正史中的渡口定位:公共津渡的官方属性
河闪渡在历代正史和方志中的记载,其定位始终是官渡、商渡和义渡,从未有任何文献暗示它与某一家族或个人存在归属关系。明代官修地理总志《大明一统志》已将葛闪渡收录于石阡府“关梁”门类。清代《大清一统志》延续此载。洪亮吉《贵州水道考》亦称葛闪渡为乌江要津,商旅盐艘多由此往来。清雍正四年成书的《钦定古今图书集成》亦著录“葛闪渡 在府城西一百二十里”。
地方志记载更为具体。嘉靖《贵州通志》卷六:“葛闪渡,在府城西一百二十里,乌江上通四川,下达湖广,商贾往来,此为要津。”康熙《石阡府志》卷二:“葛闪渡,为乌江要津,两岸峭壁,舟行甚险,旧有渡田,岁收租谷以赡舟子。”乾隆《石阡府志》卷五:“渡田六亩,坐落迎仙里,年收租谷十二石,给舟子工食。”这些方志条目表明,葛闪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渡田租谷)和指定的人员(舟子),其运营模式与私人家渡完全不同。
渡口的公共属性可追溯至明代设置布政司之初。《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各处渡船,每艘给官钱置造,三年一修,五年一换。其摆渡之人,官司选保无过之人充之,每月给粮一石。”永乐年间进一步明确:“凡津渡去处,府州县每岁查勘,如无桥船之处,即令置备。”嘉靖年间《贵州通志》载,贵州各府县每年要对辖区内渡口进行巡查,造册上报。葛闪渡作为乌江重要津渡,自然在这一制度覆盖之内。一个纳入国家津渡管理体系、接受官府定期巡查、有固定经费来源的公共设施,不可能被冠以“某家族始建”之名。
葛彰葛商长官司:河闪渡官方属性的行政区划铁证。据《元史·地理志》及《读史方舆纪要》记载,葛彰葛商长官司约建于元世祖初年(1263年),治所设于今石阡县本庄镇河坝场。其辖境涵盖乌江两岸,包括今本庄镇、白沙镇、聚凤乡、河坝场乡及余庆县、凤冈县、思南县的部分村寨。河闪渡正处于其辖境之内,是该长官司管辖下的重要津渡。
从渡□逆江而上约2公里 ,距江 面约 20 米高的绝壁上,有—岩 洞 ,名大硝洞 。洞□宽40余米 , 高约 80米 ,自然光照深度140多米。洞内有在巨石上凿成的碓窝 , 已春碾变形成槽 。壁上已发现题诗10余处。其中有1950 年人民解放军某部剿匪攻克此洞题句 图片来源微石阡 2014年 7月25 日
该长官司由安德彰后代世袭,历经元、明两代,至清康熙二年(1663年)正式裁撤,历时三百八十四年。但裁撤并不彻底,直至雍正八年(1730年),安氏后人安淳才“原旨奉缴,不理司事”,彻底退出地方管理。这一行政区划证据,构成河闪渡从未脱离官方管理的制度铁证:第一,时间上的完全覆盖。葛产公定居此地之时(明隆万年间),葛彰葛商长官司仍在正常运作,且距离其裁撤尚有近百年。渡口的日常管理、税收、治安等事务,均被纳入土司行政体系,不存在私人擅自修建、经营的制度空间。第二,制度上的不可能性。 若葛产公果为渡口始建者,他必须突破以下制度障碍:一是取得葛彰葛商长官司的许可(元代至明代中期土司对辖区津渡有绝对管理权);二是承担大规模航道整治和码头建设的巨额费用;三是在长官司裁撤后,将渡口管理权平稳移交石阡府。这三者均无任何文献或实物证据支撑。
二、考古实物:出土物与摩崖时刻的多重印证
2004年,贵州省考古所发现两处葛闪渡明代商号遗址。石阡县本庄镇的“大字号”面积约6000平方米,凤冈县天桥乡的“新字号”面积约15000平方米。2008年,贵州省文物管理所考察确认葛闪渡为“自秦以来至明清的商号遗址”。此结论与洪亮吉“江、楚商旅……多自此济。蜀贾盐艘……多泊此”的记载相互印证。
出土文物细节值得深究。五个石砝码每个重20公斤,是称量大宗货物的标准砝码,对应成百上千斤的批量交易,为盐运、山货贸易等跨区域商业活动的实物证据。七枚银锭每锭均重7两,底部铸有“丽生号”铭文,说明葛闪渡已形成专门化的货币流通和商业信用体系。遗址还出土大量明代青花瓷片、陶碗、陶杯等日用器物,年代从明中期延续至清晚期,证明渡口周边长期存在持续的商业往来。
河闪渡古驿道经过明清商号遗址下到古渡口2006年3月 罗逸 / 摄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碗架崖摩崖石刻为明代官员谭梅岭避祸所题:“十里城长诚地设,一虹高拂似天桥……夜郎振古挥三捷。”谭梅岭曾任四川铜梁县丞、升云南姚安府经历,其宦游经历跨越川滇两省,诗作将白龙山称为“夜郎城”,说明在明代中后期白龙山的古城遗迹,已是当地官员和文人所共知的历史地标。明崇祯年间“万古桃源”摩崖石刻,由外地盐商陈思仁题写,“水商”身份直接与乌江盐运相关联。一个外来的盐商能够在此刻石题字,说明葛闪渡在明末已是川黔盐运网络中的知名节点,绝不可能是一个刚迁入的农户所能“始建”。
三、官修典籍:洪亮吉的权威记述
洪亮吉(1746—1809年),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殿试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乾嘉时期著名经学家、方志学家、人口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他提出“学必开卷,政必亲历”,主张地理研究必须“履其地、考其迹、证之典籍”。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洪亮吉破格外放贵州学政——“未散馆而为学政,盖前此所希有也”,未满翰林院三年见习期即获此差遣,足见朝廷对他的特殊信任。清乾隆时洪亮吉在担任贵州学政亲临石阡温泉时,写了一首《浴郭外温泉》诗:“石罅空蒙逗烛光,访泉亭上拂衣忙。半生莫讶尘劳惯,已试人间第七汤”的诗句。任期三年间(1792—1795年),洪亮吉遍历贵州十二府,行程逾万里,在“马上”完成了《贵州水道考》三卷。该书载:“乌江又东至龙泉县西南,有渡曰葛闪渡。又东南有瓮水、鬲坪水、袁家渡水、白厓河水,汇为江界河,合余庆县之白泥司水、佛山河水,北流来注之。”
这段记载的学术权重不可低估。其一,记录者为朝廷钦派的贵州最高教育长官,其著作依托于贵州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门提供的官方水道档案,相关地理信息经过贵州地方行政系统的多轮核实。其二,洪亮吉在自序中称“凡川流之分合,地名之沿革,皆亲历其地,询之土人,复证以典籍,不敢臆断”,非道听途说。其三,时间坐标清晰:1792年至1795年,与罗氏口耳相传的家族史是完全独立的两套证据系统,二者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勾连。当两套独立的证据在渡口定位上重叠吻合时,单一家族口述史中的“始祖修渡”之说便失去了立足点。第四,这部《贵州水道考》后来被收入《洪北江诗文集》,又经清代官方文献汇编《皇朝经世文编》摘引,进一步进入国家地理认知体系。一位乾隆榜眼、清代学术领军人物,以贵州最高学政身份,依据官方水道档案和亲身踏勘撰写的文献,指向唯一结论:葛闪渡在清代官方层面的地理定位早已牢牢固定,与任何家族的个人传说不存在逻辑关联。
四、官方工程史:乌江航道的国家治理
乌江航道从明代开始就是具有系统性整修记录的官方工程,其所动用的组织规模和覆盖的时间范围,绝非个别农户所能匹及。
明嘉靖乙亥年(1539年),四川按察使田秋上疏:“贵州自开设以来,江流阻塞,盐利不得入贵,官民两病”,获准修凿纤道。田秋,思南府水德司人,贵州历史上第一个进士,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殿试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九名。据田氏家谱记载,整治工程动用“石工三千,民夫五千”,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清道光十三年(1832年),思南知府杨以增倡修纤道,“捐俸倡修,士民助之”。杨以增(1785—1856年),山东聊城人,道光二年进士,以清廉干练著称。他在思南知府任上“以兴利除害为务”,察知乌江航运艰险后,于险滩处开凿纤道,使船行较前稍便。光绪三年(1877年),四川总督丁宝桢在川盐官运改革框架下,“督饬工役,凿险滩五十余处,历时三年,耗银数万两”。民国政府经济部导航委员会在抗战时期以“轰滩为主,开辟纤道为辅”的方针,开辟纤道四百处,总长一万零三百四十米;新中国贵州省第六、第三航道工程队继续原有基业,新开凿一千四百八十三米。
据《四川盐法志》统计,咸丰年间川盐入黔每年约为六百万斤,经乌江水运者约占三分之二。至光绪丁宝桢改革后,川盐入黔年运量增至一千二百万斤以上。如此庞大的运量,意味着每年有数千艘盐船、上万名船工和纤夫往返于乌江水道。河闪渡作为逆流航运的终点,承担着货物中转、船只检修、人员补给等重要功能。
田秋(1494—1556年)与葛产公几乎生活在同一时代。如果乌江航运系统可以由一个农户独立起步,四川按察使的反复上疏和朝廷的层层批示,便失去了现实必要性。当国家机器推动跨区域工程时,任何“个人修渡”的说法在因果链上都难以成立。
古渡口历史文化遗迹众多。西岸现存康熙、雍正、光绪年间石碑四通过碑碣。“老道岩修路碑记 ”、“ 陈 公义渡 ”、“ 吴公义渡 ”、“ 水佛寺修庙宇 ”碑 , 有碉堡 、暗道 、祠堂 、庙宇 、奇石 、溶洞等自然景观及古遗物等 图片来源微石阡2014 年 7 月 25日
五、三通古碑:见证渡口的公共属性
河闪渡现存三通石碑,分立于清雍正、乾隆、光绪三朝,记载渡口之设、义渡之规及修葺之事,是考证渡口源流沿革的第一手金石文献。三通碑刻跨越一百五十六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是反证“始祖修渡”之说的核心物证。
三通石碑记载了渡口的来历 罗逸 /
一是雍正八年永垂千古碑(1730年)。位于石阡县本庄镇葛闪渡村境乌江岸边。碑文现存最核心一句曰:“犵闪渡自开黔省,即以有此。”贵州建省于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此碑证明最迟在1413年河闪渡已作为渡口存在。此十一字是河闪渡最早的文字确证,在渡口文献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这段碑文记载的核心是:清雍正八年,湖北武冈商人陈大台捐资购置田产,以田租半数充船夫口粮、半数作修船之经费,建立渡口长效运维机制。该机制以田租为稳定资金来源,其碑文详列出界址范围、粮税数额及交接规约,勒石为凭据以防争端。此碑见证清代民间以产权明晰推动公共事务可持续治理的实践。碑文还详细记录了田产的买卖契约、四至边界及银两数额,以垂久远。碑文的具体内容兹整理如下:
施田犵闪渡永作修船碑记
犵闪渡自开黔省后,即以有此。虽非东南六路之通衢,亦府县村落必由之要道。舟櫂固不容一时毁,舟子尤不可一日无。倘或缺一,往来者不免有望洋之叹。然夫二者之相需而常存,非有经久之道则不能。如大台,楚产也,贸易来黔成家,历有年所。目击此渡间,或船朽而难修,或渡者艰食而难住。凡此皆由船朽也,后必待募化而成,故其功必待多。就渡者每岁仅收口粮,而食丰则收多而稍足,岁歉则少而不足,而彼之所以难保无虑也。渡欲求经久,必若土著之有恒产,而后可。因先年卖价得买水田一分,永作此渡修船资费,兼以济所役口粮之不及。盖每年以田租之半补口粮,尚余其半以凑船资。夫船必经五六年而一换,其所余者修理足矣。虽不敢谓有功于此渡,然经久之道未必无小补也。
自今以后,凡愿来主此渡者,须烦彼引亲长,取彼凭券。去时亦要交代分明,不得徒食其田,船朽而不修,任其去来,若彼仿佛者之食而无功也。由兹以至百世,仁人君子,代不乏人。惟冀有常章公道,共持此事于始作,则感佩成人之美者,宁独大台一人而已哉?因请记其事,勒诸石以垂不朽,并将买田与原业主加补姓名,并田界、地名、价值、粮数,执契开载于后:
卖主姜大维,于康熙五十五年,去价纹银一十五两,得买伊族姜大朋田一分。即五十五年二月转卖与陈上先,定价纹银十六两。将前契一并揭明,其田坐落地名梁家观,大小不计坵数。其边界上齐陈宅田,下齐和尚田,后齐水沟,前抵河载龙泉原七合,成熟四合,垦粮一合,共五合,契载陈处,赴县完纳。
又于雍正三年,有原业主姜大明前来言讲,断心加补,大台复出纹银叁两,共扣纹银十九两。其二人契尾云:此系价足契明,过割明,族内诸人不得异言。日后即陈处变卖,姜宅亦不得言讲补赎。今恐无凭,立此卖契断心加契,与陈处子孙永远为据。
施田人:陈大台,号上先,湖广宝庆府武冈州紫阳乡四都人氏。
立笔人:沈阳夆,陈瑄同兄弟陈天占、陈天右,仝立。
见施人:沈自洙、田□、陈天睿;
文之:陈先进;吴润栋。
皇清雍正八年岁在庚戌,律应姑洗甲浣吉旦阡阳郡□覃□撰。
二是乾隆三年碑(1738年)。碑题“葛闪渡”,是为《陈公义渡碑记》,现存于石阡县本庄镇葛闪渡村乌江岸边。此碑为三碑中保存最完整、信息量最大的一通。碑高约二米、宽约一米,青石材质,楷书阴刻,碑额镌双龙戏珠浮雕,雕刻精致。碑文以陈世学第一人称口吻追述,全文如下(据现存碑刻实物及拓片录文):
甲寅岁,余总戎来黔,目击舟渡之苦,税田备舟,请精僧主之,往来无阻,人咸颂德焉。据此稽之,此渡自明季设立,原有渡田,因兵燹废弛,田侵渡没,嗣后往来病涉,行人苦之。陈公目睹神伤,捐清俸以修船,继募诸公而税产,僧有养而渡可舟矣。
碑文既录,兹逐句释其文义如次:
“甲寅岁,余总戎来黔”: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余总戎,陈世学自称,“总戎”为清代总兵之别称。据《清实录》及《贵州通志》记载,陈世学于雍正年间任贵州总兵,曾巡查各地营汛,整顿防务。
“目击舟渡之苦,税田备舟,请精僧主之,往来无阻,人咸颂德焉”:陈世学目睹渡口艰险,便购置渡田、备办渡船,请僧侣主持摆渡,此后往来通畅,人们都称颂其德。“税田”指购置田产以收取田租作为渡口运营经费,此为清代贵州义渡的常见模式。
“据此稽之,此渡自明季设立,原有渡田,因兵燹废弛,田侵渡没,嗣后往来病涉,行人苦之”:经查考,此渡在明末已设立,原设有渡田,后因战乱,渡田被侵占,渡口废弃,此后行人往来困苦。“病涉”典出《孟子·离娄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意谓因渡口不通而愁苦。“兵燹”指战火,此处应指明末清初的动荡时期。
“陈公目睹神伤,捐清俸以修船,继募诸公而税产,僧有养而渡可舟矣”:陈公见此情景心中悲悯,捐出俸禄修造渡船,又向各方劝募购置田产。僧人有了田租供养,渡口终于恢复运转。
综上可知,明末已设渡田,后因战乱荒废,陈世学捐俸修船、募资置田,延僧主渡,渡口得以恢复。碑文为陈世学自述,由地方人士于乾隆三年镌刻立石,距陈世学修渡已四年,是考证此事的第一手文献。
此碑具有多方面学术价值。其一,证实渡口明末即已存在,与雍正八年碑“自开黔省,即以有此”相互印证,合而观之则河闪渡可靠历史逾五百年。其二,完整体现了“渡田—僧侣—义渡”三位一体的清代贵州民间公益运营模式。其三,“原有渡田,因兵燹废弛,田侵渡没”十二字,是明清易代之际贵州社会动荡的直接证词,可与《咸同贵州军事史》等文献相互参照。
三是吴公义渡碑(约1893年)。光绪十四年至十九年(1888—1893年),贵州石阡府知府吴寿龄主持乌江河闪渡段渡口改善工程。吴寿龄,字眉卿,号恭甫,族名沛德,山东历城人。咸丰十一年(1861年)考取拔贡,朝考一等,授七品京官,签分吏部。光绪十四年(1888年)外放石阡知府,光绪十九年(1893年)调署镇远知府。其在石阡、镇远各任职五年。一生以科举入仕,以直 乘坐游轮徜徉江中, 蜿蜒曲折的旖旎水面 ,迷人的两岸原始生态, 奇特喀斯特地貌, 兼具灵秀奇险特色,水中观峡、峡中观景 ,让游 客流连忘返。百里乌江穿境而过,形成了壮丽秀美的乌江百里画廊美景 图片来源微石阡 2014年7月25日
谏闻名,以仁心治世,以书画安养晚年。石阡任上,吴寿龄见河闪渡段舟楫简陋、商旅不通,乃倡导捐资打造新船,改善渡口,周边各族民众积极响应。据碑文所载,吴寿龄到任石阡即着手兴办渡运,持续五年不辍。及调任镇远后,当地首事戴文元、陈国望等特立“吴公义渡”碑,以志其功。碑上镌刻“郡伯德政”四字,褒扬吴寿龄之政绩。“郡伯”为明清时期对知府的雅称,“德政”指官员体恤百姓、造福一方的善政,如兴修水利、减轻赋税等。“郡伯德政”之意,即赞颂知府为官清廉、政绩斐然。“首事”一词,在光绪时期指代地方上有威望、负责为官府或宗族操办具体事务的头面人物。其虽非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员,却是连接官府与百姓的关键环节,类似于今日的“项目负责人”或“民间牵头人”。
六、生计与记忆:葛产公的农耕选择及家族口碑辨析
(一)生计模式:农耕为本的定居与迁徙
葛产公从江西新余到石阡葛产渡杨柳塘安家,以种地为主,其后裔世代以农耕为业,未见经营渡口或参与航运的记载。充分证明了葛产公及其后裔的生计主线始终是土地耕种。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葛产公的生存选择,需要引入移民社会学的“推拉理论”。该理论认为,人口迁移是原居地的“推力”(如人口压力、土地短缺、赋税沉重)和迁入地的“拉力”(如地广人稀、开发空间、生计机会)共同作用的结果。明清时期江西“地窄人稠”,是典型的“推力”型区域;而贵州“地广人稀”,官府招垦、免赋税,是典型的“拉力”型区域。但在迁入地内部,生计机会并非均等分布——城镇码头需要熟练的商人和工匠,山区内地需要能够吃苦耐劳的农民。葛产公选择在“柑子树”开荒,是因为他只能从事农业,缺乏转向商业的人力资本。而在明清贵州的移民社会中,这种职业分化往往具有代际传递性。据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研究,明代迁入贵州的移民中,来自江西的军户和民户大部分集中在农业区,少数经商者多为有家族商业背景者。罗氏家族显然属于前者。
(二)姓名渊源:因渡口得名而非反之
“葛产”与“犵产”“葛闪”读音相近。江西新余属赣语区,明代赣语与西南官话存在声调差异。“闪”字在赣语中读上声,韵母为[an];在西南官话中亦读上声,但韵母开口度更大,实际发音更接近[an]与[en]之间。这种细微差别可能导致听感上的变异。此外,赣语中“产”字读上声[tsan],与西南官话中的“闪”在听感上存在混淆的可能。葛产公面对西南官话环境,当地人叫“葛闪”,他听成了“葛产”,或自称“葛产”,当地人写为“葛闪”。
据清同治十年( 1871年) , 由时任石阡知府方齐寿修、杨大镛纂的《同治石阡府志》第四十四页记载 :“ ……府收税报部此地名误商为闪”。这也是葛闪渡名字来源的一种说法。
合理的解释是:葛产公定居于葛闪渡附近,以地名为己名。这是中国姓氏文化中以地名为人名的常见现象——如居住于山前称“山”,居于水边称“水”。渡口名在前,人名在后,而非相反。从语法上看,“葛闪”是渡口的名词,“产”在赣语中与“闪”音近,葛产公以此为名,可能是在迁入后因居所在葛闪渡附近,当地人问“哪里人”,答“葛闪那边”,久而久之便被写成了“葛产”。此种命名方式在明清族谱中甚为常见,如“陈屯”“李庄”“王桥”等地名转化为姓氏名号的例子比比皆是。将葛产公的名字与渡口名联系起来,只能得出“人名因渡口而得”的结论,绝无可能反向。
(三)记忆建构:口耳相传的形成机制与当代断裂
为何罗氏后世子孙数百年来口耳相传,坚信“始祖修渡”?这需要从移民家族的历史处境和心理机制加以理解。
其一,移民后裔对祖先功绩的普遍性夸大。在缺乏文字记载的情况下,口头记忆往往对祖先事迹进行“合理化”增益,将“定居于古渡附近”演绎为“修建了古渡”。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赵世瑜在《祖先记忆、家园象征与族群历史》中明确指出:无论口碑传说、族谱还是碑刻、地方志等文献,都反映了某种对祖先历史的集体记忆,也反映了移民的生活境遇。他对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的研究表明:据谱牒统计,自称祖先来自洪洞的移民覆盖了11个省的227个县,人口达百万以上。大槐树传说“在明清以来的华北各地流传甚广,并大量载之家谱、墓志和地方志”。然而大槐树本身在明代只是一个普通的官道中转站,并无任何神圣性,其被塑造为神圣象征,是后世移民后裔在特定历史情境下对祖先历史进行集体记忆建构的结果。赵世瑜指出,这类传说的“指向的确不在于移民史的真相,而在于移民心态史的真相”,“人们以为发生过什么样的事,以及他们视它有多么重要”,比“什么事实际上发生过”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罗氏“始祖修渡”之说,与华北移民自称“大槐树后人”在本质上如出一辙,都是移民后裔在文字记录缺失的情况下,通过口耳相传对祖先历史进行集体记忆建构的结果。
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的集体记忆理论,可以为此提供更深刻的理论解释。1925年,哈布瓦赫提出“集体记忆”概念,认为记忆不仅是个人的,更是一种集体的社会行为,而且记忆的建构深受权力关系的影响。我们关于过去的记忆,是在社会框架中被重构的,当社会框架发生变化时,相应的记忆也会随之变化。现实的社会组织或群体(如家庭、家族)都有其对应的集体记忆。记忆本身兼具建构性与延续性两种特征,一个家族的口头传统既是过去事实的某种延续,也是对过去事物的持续解释:“对于历史意义的重要性更为敏感的,与其说是过去发生了什么,不如说是人们相信发生了什么,以及他们如何重视那些事。”这一理论深刻地解释了罗氏家族“始祖修渡”之说的形成机制:在长达数百年的口耳相传中,每一代子孙都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重新理解先祖的经历,他们需要为家族寻找一个有分量的起源故事,“修渡”这一关乎民生的宏大叙事恰好满足了这种集体记忆的建构需求。
其二,农耕社会对大型公共工程的向往与想象。在传统农耕社会中,渡口、桥梁、道路等公共设施具有极高的社会声望。一个家族若能声称与这些设施的修建有关,无疑会提升其地方地位。将普通定居点附会为渡口始建地,是一种增强家族自豪感、巩固身份认同的心理策略。随着义渡管理制度普及和全国性公共工程建设标准日益提高,渡口的社会威望不断提升。在区域稳定和地方认同构建的过程中,家族与渡口名号产生强烈关联,会极大增加社会资源占有和公共声誉的号召力。
其三,文字缺位与口传依赖的必然结果。葛产公家族早期“谱序已失”,距今一百二十余年的徐家寨老经丹簿,无一字提及葛产公修渡之事,之后也没见到其他经丹簿有相关记载。若葛产公果真修渡,这一足以光耀门楣的事迹必定会被郑重记载。相反,经丹簿的彻底沉默,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在光绪年间乃至更早,葛产公支系家族内部尚未形成“始祖修渡”的说法。但是在漫长的繁衍过程中,葛产公的后裔参与过渡口的修葺或维护工作是完全可能的,事实也证明如此。但是以上的参与也仅限于一般的捐资或出力,属于渡口附近农户的普遍行为,与葛产公本人是否始建渡口完全是两回事。清代义渡制度下,渡口的日常维护常由地方乡绅发起募捐,附近村民任何姓氏皆可参与,仅凭此类集体性的公益参与,绝不能推导出“始祖修渡”的结论。这正是家族口耳相传中将后代偶然的公益参与误植为始祖功业的典型表现。
其四,口述史料的本质局限与当代记忆的断裂。在历史研究中,“口耳相传不作正史”是基本准则。葛产公家族最初的“定居于葛闪渡”,经过数百年口耳相传,演变为“始祖修建了葛闪渡”。这种记忆演变并非有意虚构,而是人类口述传统中难以避免的集体记忆重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口耳相传的传说在罗氏家族中的存续形态,本身即证明了其脆弱性和时代局限性。在老一辈、尤其是长期生活在农村的老一辈族人中,“始祖修渡”之说曾经广为流传,成为家族认同的重要纽带。然而,随着当代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后裔离开乡土,代际交流频率大幅下降,口耳相传的家族记忆失去了赖以存续的社会土壤。在这一背景下,“始祖修渡”之说正在经历不可逆转的衰减乃至遗忘。许多年轻一代的罗氏后裔已不知“修渡”之事,甚至不知“葛产公”为何人。
德国埃及学家扬·阿斯曼(Jan Assmann)在《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一书中提出的“文化记忆”理论,为理解这一现象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工具。阿斯曼区分了“交往记忆”与“文化记忆”两种不同的记忆形态。交往记忆是日常生活中代际之间自然传递的记忆,其时间跨度通常在八十至一百年之间,约等于三代人的生命周期,具有非正式性、不稳定性和易逝性。一旦承载这一记忆的世代消逝,交往记忆便随之瓦解。文化记忆则依托于文字、仪式、纪念碑等固定媒介,能够跨越数百年乃至数千年而存续。罗氏家族“始祖修渡”之说,恰恰属于典型的交往记忆,它依赖口耳相传,缺乏文字记录作为固定锚点,其存续完全依赖于世代之间面对面的交流。在传统聚族而居的乡村社会中,这种传承方式尚能维持。但当家族成员分散于城市各个角落,当年轻一代与家乡老宅之间的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同步拉大,当家族聚会的频率和规模大幅缩减,交往记忆的传递链条便不可避免地发生断裂。老一辈口中的“修渡”故事,因缺乏被文字固定的文化记忆载体,正在城市化的大潮中无声消逝。这一现实本身,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徐家寨老经丹簿中毫无“修渡”记载的历史合理性,如果在家族最正式的仪式文献中都不曾留下任何痕迹,仅靠口耳相传的记忆,其可信度和存续力必然是有限且脆弱的。
因此,后世子孙笃信“始祖修渡”,并非出于刻意的捏造,而是一种由特殊历史情境、文字记录匮乏、社会发展节奏变迁形成的集体记忆。理解了这些时代风潮和文化根源,就能理解为何当官府碑刻和考古证据纷纷指向古渡的公共属性时,罗氏家族仍然执着地坚信自己的家传始祖建渡之说。这种执着既是移民世界的群体归属象征,也是农耕型家族对不熟悉的大型水运工程产生合理变形记忆的必然结果。然而,学术研究应当始终恪守实证精神:凡属历史事件,必有其同时代的文字记载或实物证据,否则只能作为口耳之谈,不可与客观事实画上等号。徐家寨老经丹簿中毫无“修渡”记载这一决定性的证据,以及当代城镇化进程中口耳相传记忆的快速衰减,已经为这一传说画上了句号。
乘坐游轮徜徉江中, 蜿蜒曲折的旖旎水面 ,迷人的两岸原始生态, 奇特喀斯特地貌, 兼具灵秀奇险特色,水中观峡、峡中观景 ,让游 客流连忘返。百里乌江穿境而过,形成了壮丽秀美的乌江百里画廊美景 图片来源微石阡 2014年7月25日
今天我们辨源析疑,正本清实,使后世知吾祖择地之智、务农之本,而勿以不实之传妄加荣光焉。今罗氏葛产支系后裔散居各地,然每归河闪,见虹桥飞架、高峡平湖,当思以此为警:先祖万里迁徙,识地可安,是为远见;临渡不渡,守农误代,是为短视。
(文章来源:罗晓东著:《葛产衍庆》,编制:河源豫章文化艺术研究院,2026年7月第1版,第130—145页)